根据我校与日本大阪学院大学、日本茨城基督教大学互派交换留学生的协议,我校拟推荐12名日语专业学生于2025年1月-2025年8月(春学期)赴日本大阪学院大学、日本茨城基督教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信息公开、流程规范、阳光操作。
二、选拔人数
12名(大阪学院大学4名,茨城基督教大学8名)。
三、选拔条件
(一)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本科2022级在校学生;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三)具有较好的日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JLPT2级或1级考试。 在校期间,专业课程及二外(英语)无挂科或重修,无作弊及违纪行为。
(四)交流期满后按时返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五)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食宿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六)在日所修学分根据我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不能如期完成我校日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者需延期毕业。申请者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考虑,慎重选择。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学生填写出国交换学习报名申请表,并发送到(邮箱:1473541513@qq.com),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12:00。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面试地点:文科楼2号楼803
面试小组成员:郑颖 唐振威 张强
面试流程:
① 自我介绍(日语,3分钟左右,不得少于2.5分钟)
② 即席演讲(演讲题目随机抽选,3分钟左右)
③ 评委提问(日语,2-3个问题)
④ 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三)选拔方法:
学生的综合分数由两项指标组成:指标一为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日语专业课、二外英语课)的平均分A,指标二为面试成绩分数B,学生的综合分数Z=A×70%+B×30%
根据综合分数排名情况及选派人数来确定初选名单,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两所学校中选择其一。
(四)公示
被选学生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的,可接受未被选中的学生申请,进行调剂,依综合分数成绩排名情况择优选拔;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
(五)人选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国交处、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确定推荐人选,经日本大阪学院大学、日本茨城基督教大学确认后正式派遣。
交换留学生管理及未尽事宜参考广东海洋大学相关文件。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日
附:
交流生管理基本要求
(一)交流生在日本交流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必须加入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方学校规定的其它保险项目。
(二)交流生在出国前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交流生在交流期满后必须按时返校,不得擅自中止、延长交流期限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交流期满在毕业论文答辩日期之前不能按时返校者,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并附有关材料,报学生处、教务处审核,由校长会议研究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对方学校取消其留学生资格。若交流生在交流期间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培养计划,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返校。
(三)交流生到日本后,必须每月向日语系汇报当月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语言应用能力,加深对所学社会知识的理解。
(四)交流生在日本学习期间必须向广东海洋大学正常缴纳学费、住宿费(如申请退宿经批准后可不交)以及广东海洋大学规定的其他费用。
(五)为保证交流生在日本期间足够的学习时间,达到相应的学习目的,在本交换期内所修学分与在我校已修学分相加之和不得低于我校规定本科生毕业所需最低学分要求,否则,对于交换学生在交换期内所取得的相应学分我校将不予认可和转换。
(六)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交流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交处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