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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1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外语〔2023〕06号

各位老师、同学:

《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业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3年4月10日


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护实验室设备和学生生命的安全,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义务消防队员等)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1、外国语学院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郭遂红、刘艳

副组长:安丰科、何谦卫

成员:奚忠杰、黄海文、万金香、陈松、王欣平、毛妙维、张乐乐

(1)灭火组

成员:奚忠杰、林敏健、童显婷、黄倩春、李新

(2)救援组

成员:奚忠杰、黄海文、万金香、黄春燕、鲁承龙、刘鑫世

(3)安全疏散组

成员:任课教师及学生班干部

(4)海滨语音室应急小组

灭火组:刘湘丽、邰晓

救援、安全疏散组:任课教师、班干部、楼宇保安

三、职责分工

1、外国语学院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1)负责报告上级领导,迅速下达灭火和疏散人群命令和其它指示。

(2)与公安消防部门保持联系,汇总火灾情况,制订灭火方案。

(3)当火灾蔓延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4)当火情扑灭后,负责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灭火组

(1)接到火警,立即放下所有工作,就近拿起简易灭火器材,跑步到火险现场,查看火灾现场情况,并灭火或开启消火栓灭火。

(2)当火情有蔓延时,立即用消防栓的水枪继续灭火,注意自身安全,等待救援;另一方面,公安消防队到后,要做好消防队的向导,使灭火工作迅速展开。

(3)参加抢救语音室内贵重仪器设备的工作,使损失降到最低。

(4)负责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方便事后调查。

3、救援组

发生火情时,配合灭火组队员灭火的同时展开各项救援工作,开展救援工作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在事故区域先救援伤者再对实验设备进行疏救。

4、安全疏散组

(1)中心主任接到火警后,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疏散所负责区域内的人群。疏散时注意:迅速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出口;不要惊慌,沉着冷静,注意稳定人群情绪,正确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防止人群从楼上往下跳,避免意外事故。

(3)各语音室的值班工作人员负责引导本区域师生向安全出口疏散,并检查区域内师生是否全部撤离。

(4)中心主任指派专人检查本楼层的卫生间,引导厕内人员向安全出口疏散。

(5)学生疏散完毕后,检查所负责区域内包括职工休息间是否还有人,清点部门所有工作人员是否安全,关上教学楼的大门,撤到教学楼外安全地带等待被清点。

(6)负责与领导小组组长保持联系,汇报疏散情况,防止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事故。

四、火灾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报警方式有:(1)直接拨打119报警;(2)视火情或使用灭火器及时灭火,或拨打电话2383384、119报警,并尽快向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电话:2383458)或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电话:13828268865)报告。

2、现场人员发现火情火灾:当火势较小时,在场人员应主动、迅速、果断采取相应扑救措施(如使用灭火器)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当火势较大,无法有效控制火情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2383119(学校保卫处安全管理科)或119(公安消防队),同时报告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电话:2383458),并通知相邻区(室)的人员撤离。

3、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并报告地址(湛江市湖光岩东主校区)和联系电话2383119(学校保卫处安全管理科)或2383458(外国语学院院办)或其它便于消防队联系的电话。

五、组织扑救

1、发生较小火情时:在场人员应根据火灾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扑救,例如:电源线路着火,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应使用灭火器,切忌使用高压水消火栓,以免造成触电伤亡。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况下,应尽快停止所有工作或学习,切断本区(室)的电源。密封条件较好的房间不要打开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2、发生较大火灾时:外国语学院领导、安全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都必须尽快到达现场组织灭火。消防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根据预先的职责分工立即各就各位,履行自己的职责(应急小组成员必须预先熟练自己的分工操作)。在组织扑救火灾的同时,应尽快查明火灾现场状况,如火情火势、物品及放置情况等。

3、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向119报火警后,应急小组须派专人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要有专门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

六、应急疏散

1、疏散策略

疏散组织:火灾难以控制时,语音室值班人员要尽快进行安全疏散。除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负责疏导人员单向疏散外,火灾发生部位的主任或负责人应协助指挥、疏导人员单向疏散。

疏散方向:按照楼道中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和应急照明灯停电后可维持半小时左右)指示方向单向疏散。工作人员需要预先熟知发生火灾后自己所在的位置及相应的疏散方向、疏散路线。

疏散注意事项:人员撤离后必须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向另一防火分区曼延。紧急疏散时,应急小组人员及在场的各负责人应组织好已撤到安全区域的人员,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主校区兴教楼语音室应急疏散

楼层

负责区域

负责人

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

一楼

102语音室

黄倩春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前门出口疏散,并检查区内人员是否全部撤离。

104语音室

当值工作人员

105办公会议室

当值工作人员

二楼

202语音室

童显婷、黄海文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前门出口疏散,并检查区内人员否全部撤离。

204语音室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大厅出口疏散,

205、207、208、209办公室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大厅出口疏散

三楼

307 308 302

童显婷、奚忠杰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前门出口疏散,并检查区内师生是否全部撤离。

303 304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大厅口疏散

305 306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大厅口疏散

四楼

405 404 403

李新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大厅口疏散

407 406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楼梯出口疏散,并检查卫生间内师生是否全部撤离。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楼梯出口疏散,并检查卫生间内师生是否全部撤离

五楼

506 505

李新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前门出口疏散,并检查区内读者是否全部撤离。

502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楼梯出口疏散,并检查卫生间内读者是否全部撤离。

504

当值工作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向楼梯出口疏散,并检查卫生间内师生是否全部撤离。

3、海滨语音室应急疏散

总负责人:刘湘丽

一楼:当班期间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师生向大厅出口疏散。

二楼:当班期间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师生向楼梯口和大厅安全出口疏散。

七、抢救、逃生及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抢救。如确有人员受伤,外国语学院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逃生:

1、当疏散通道着火,逃生路线被火封堵,但火势不大,可用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湿,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头、口、鼻,迅速果断地冲出火区。

2、如果没有火势,只有浓烟时,可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低势爬出烟雾区。

3、如果生命受到威胁,又无其它自救方法时,可用结实的绳索或把衣物撕成条状牢靠地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书架上或窗框上,一端拴在自己的腰上,手抓绳索,一边慢慢放松绳索一边沿墙壁下滑,逃离火灾危险区。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不能及时撤离时,应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

1、如果身上已经着火,千万不可奔跑,应设法把衣服脱掉,也可卧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如果就近有水或灭火器,可直接往身上喷洒。

2、当没有上述逃生之路时,应退回房间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如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但不宜呼叫,防止烟雾进入口腔,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