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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1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外语〔2023〕04号

各位老师、同学: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业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3年4月10日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实验及实践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如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中心主任,并做好记录备案。

三、对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和一级安全员报告,并及时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四、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五、各级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工作。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对安全隐患及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情节对相应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