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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员监考守则

发布日期:2015-09-05    作者: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监考员必须严格执行如下监考守则。
1、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2、应严格遵守监考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手机必须关机或调为静音。
3、提前考试卷,须提前1天到学校文印室领取;期末统考试卷,须于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等有关考试资料。
4、必须在考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认真清理考场,组织学生入场、随机排号,安排学生入座,调整学生座位。
5、学生入场时,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或重考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并要求学生在《学生生签名表》上签字。同时向学生宣布考试时间、考场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开考15分钟后禁止学生入场。
6、启封试卷时,如发现有漏印、重印、错印或试卷份数少时,应立即向学院负责老师或考试管理科报告,及时更换,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7、考试铃响后,开始发放试卷,对试题内容不得向学生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8、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5分钟应提醒考生准备交卷,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要求考生把试卷反放在桌面上,安静地坐在原位上等待收卷,收齐、点清试卷份数后示意学生离开考场。
9、应认真监督学生应试,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监考员如发现学生有违规或作弊迹象时,应提出口头警告。对违规或作弊事实确凿的学生,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其试卷, 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核违纪情况记录表》或《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核作弊情况记录表》,同时将违纪或作弊学生的试卷及作弊证据一同交考试管理科。对不服从管理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考试管理科及时处理。
10、对学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1、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闲聊、阅读书报、离场串岗、睡觉、抄做、批改试题等)。
12、不准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学生违规。监考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
13、如迟到、无故缺席,或不履行职责,给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以姑息、纵容或说情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4、考试完毕,应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连同试卷交指定地点。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  2014/1/3